第一物流全媒体1月22日讯(微信:cn156news 记者 隋秀勇) 人在江湖飞舞,哪能不挨刀。 对长期骑着电动三轮车走街串巷的租车小哥来说,保不齐就再次发生点交通事故,比如说,与机动车再次发生撞击、剐蹭。 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金,该由谁来分担? 剐蹭事故屡见不鲜 近日,三秦都市报报导称之为,西安一位租车小哥,车主途中与一辆飞驰轿车再次发生了剐蹭。 这辆奔驰车价值100多万元,车主拒绝租车员赔偿金3000元。
经过交流,最后车主表示同意租车员赔偿金800元。 随着租车业务规模的大幅不断扩大,加之各种考核压力,以及公众对租车分送时效拒绝的大大提升,租车员为了抢时间,还包括与机动车剐蹭在内的与电动三轮车涉及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近年来,与租车三轮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来源:驾驶执照网) 记者以“租车三轮车事故”为关键词搜寻找到: ◎ 据皖江在线2017年12月22日报导,一位租车小哥行驶时刮擦到了停放路边的一辆宝马轿车; ◎ 据海峡简介报导,2017年12月7日,厦门一租车小哥骑马电动三轮车再次发生交通事故,一度导致交通堵塞; ◎ 据龙虎网报导,2017年5月,南京一租车小哥在分送作业时与一辆轿车再次发生撞击; …… 北京二中院对近四年来开审的租车、店内车辆侵权行为纠纷类案件展开了专题调研时找到,2014年至2017年10月间,二中院及辖区法院共计开审租车电动三轮车侵权行为纠纷案38件。
还有统计数据表明,深圳市仅有2017年共计再次发生牵涉到三轮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813起。 为何伤势的总是租车员? 对于平均值月收益三四千元的租车小哥来说,800元的赔偿金相等一周白干了。该西安租车小哥与网点老板联系,期望能由公司分担赔偿金。
而老板最初以租车三轮车没出售保险为由逼承担责任。后来老板最后要求,租车小哥与公司各分担赔偿金金额的50%。 ① 租车车辆上保险是个案。没为租车三轮车出售保险,沦为租车网点拒绝接受承担责任的理由。
“目前很多快递公司为租车员交纳了人身车祸损害险要,但是为租车车辆上保险的并不多见。”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快递公司高管告诉他《现代物流报》记者,“当然,近年来,北京等部分地方对租车三轮车统一管理。
这类公司统一订购的车辆,应当是上了保险的。” 之所以不为租车三轮车上保险,除了分担一定的费用外,还有一个原因是,租车三轮车的产权问题。 该快递公司高管告诉他记者,加盟制为的快递公司,70%-80%的租车三轮车是租车员自己出售的。
直营模式的快递公司,公司统一订购的车辆比例不会比较低一些。 ② 租车小哥自己“买单”是常态。
怎么会不为租车三轮车出售保险能沦为租车网点拒绝接受赔偿金的理由? 《侵权行为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继续执行工作任务导致他人伤害的,由用人单位分担侵权行为责任。 劳务派出期间,被派出的工作人员因继续执行工作任务导致他人伤害的,由拒绝接受劳务派出的用工单位分担侵权行为责任;劳务派出单位有罪过的,分担适当的补足责任。
因此,无论肇事租车三轮车是快递公司获取的,还是租车小哥自己出售的,快递公司应当展开赔偿金。 回应,前述快递公司高管告诉他记者,“法理是一回事儿,具体操作又是另一回事!像这个租车小哥的情况,应当遇到一位有良心的老板了,否则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又仅有在租车小哥一方的话,由自己‘买单’是广泛情况。
” ③ 加盟模式是根源。只不过,租车三轮车再次发生事故,由租车小哥自己全额“买单”,归根到底是租车网点由个人承包和加盟模式造成的。
有租车企业人士曾告诉他记者,即使在租车行业管理日益规范的当下,仍有部分租车加盟网点并未与租车员签订劳动合同,更加何谈出售保险了。“为租车员上车祸伤害者,有一部分原因在于,一旦租车员出有事儿,网点老板可以少花点钱!” 前述快递公司高管也回应,在加盟模式下,加盟网点是独立核算的法人。
在这种情况上,租车三轮车再次发生交通事故,面对经济赔偿金时,“网点否愿为分担,不愿分担多少,租车员只看拼成运气!” “要彻底解决问题这个问题,最关键是租车总部增强对加盟网点的管理,强迫拒绝其为租车员出售必须的保险。”该快递公司高管回应,但是这又构成一个悖论,在加盟模式下,快递公司总部对加盟网点的约束力又有多大呢? 2018年年初,国家邮政局将“强化租车员(投递员)权益维护,前进租车员关怀工程,遏止‘以处罚代管’不道德”列为今年邮政业更加切合民生的七件实事中。 “这反映出有主管部门对租车员权益的推崇。
”不过,该快递公司高管话锋一转,“这就返回最初的问题:加盟网点是自负盈亏的主体,又有多少(加盟网点)需要继续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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